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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質專利徵選活動

 

2024優質專利徵選活動

本梯次收案至531日截止

第二梯次徵案開跑,歡迎各位老師、研究員踴躍提案!

本校推行『專利優化工程』現在是第八年囉,歡迎各位師長持續善用這項資源,將您自認為商業應用潛力前景看好的新穎技術,送來接受訓練、評估並爭取專利布局經費!

歡迎各位老師、各研究室在思考專利優化或填寫提案表單時,隨時洽詢技轉中心,技術經理群多年累積下來的豐富經驗,能協助引導了解徵案評選重點、各位填寫表單的技巧、選案及申請布局的思考策略等,提供多面向服務。

為協助提案人增進智財權相關知識、及填寫徵案表單時能更順暢,特別邀請智財權專業人士開設教育訓練課程,擔任大家的貼身教練。日期訂在523日下午(實體+線上),歡迎大家報名,尤其是準備送案或正在填表的研究團隊請一定要來喔!(課程公告在這裡https://ttbic.ncku.edu.tw/p/405-1085-262743,c30276.php?Lang=zh-tw)

可申請補助項目:

  1. 一至多國專利案申請費
  2. 美國臨時案(Provisional Application, PA)申請費
  3. PCT國際階段申請費
  4. 調查研究費/專利佈局分析費

上述項目可單或複項授予同一研發成果,項目與金額視個案評估決定;惟年度總預算有限,如經費用罄則不再續辦下梯次。

  • 申請方式:
  1. 備妥以下資料mail至收件窗口楊京穎(z10009011@email.ncku.edu.tw,校內分機36000#153)或林意茵(ainlin@mail.ncku.edu.tw,校內分機36000#111)
  • [1]成功大學研發成果推廣申請表
  • [2]提案評估表
  • [3]技術可替代性紀錄表
  • [6]補助同意書
  • 政府機構補助計畫之證明文件(例:國科會計畫經費核定清單)

表單[1][2][3][6]自本中心網頁「表單文件下載」(https://ttbic.ncku.edu.tw/p/412-1085-11726.php?Lang=zh-tw)下載使用。

  1. 需於[1]研發成果推廣申請表中的「四、4.欲申請補助項目說明欄位明確填寫本次參加徵案欲申請經費補助之國別/項目。
  2. 於本中心收到提案發明人代表簽妥之[6]補助同意書後始視為正式受理。
  •  申請時間:

今年度共舉辦三個梯次(258)本批次訂定229日為收件截止日,徵選結果預計於本梯次收件截止日後六週後通知提案人。

  •    其他注意事項:
  1. 有參與本梯次之提案團隊,須派發明人中至少一人參加本梯次於222日舉辦之專利實務課程(報名點此https://reurl.cc/YVXA9D)
  2. 於任一梯次獲得優質專利補助之項目,須配合參與由本中心所舉辦之技術媒合會(參與技術展示、和廠商對談),相關細節屆時另行說明。
  3. 於本徵選活動獲同意補助之項目,全數皆需於今(2024)年度內支用完畢。
  4. 為維持公平性,於本徵選活動獲同意補助之項目不可挪用至其他項目種類或其他專利國別;且每一種補助項目皆訂有可授予金額上限,日後承辦事務所(或公司)針對個案實際報價若較高,超出金額部分需由發明人負擔。
  5. 2019年起任一梯次通過提案階段–優質專利徵選活動」獲得專利申請費補助者,具備參加後續兩階段優化評選之資格:
  1. 審查階段:當該件專利於進入審查(答辯)階段時可再參加審查階段之優化評選,通過者可獲當次答辯費補助。本階段獲優化補助最多以三次為限,且假如已在其中一次未通過評選、或決定直接改為自費答辯(沒參加優化評選),後續不得再參加本階段及維護階段之優化評選。
  2. 維護階段:當該件專利已連續獲得審查階段優化補助,並接到該國官方核准通知時,領證費直接由校方補助;當該件專利維護至3年以上(美國7.5年以上)時,可再參加維護階段優化評選,通過者可獲下一期維護費補助。假如已在其中一次未通過評選、或決定直接改為自費維護(沒參加優化評選),後續不得再參加本階段優化評選。
  3. 因各國專利制度存在細節差異,介於前後兩階段之間且不須以優化評估指標進行評估之費用項目,逕依前次費用之負擔方式處理。
  1. 發明人需同意該研發成果日後如有技轉,會將自本徵選活動所獲補助金額(不限補助項目種類)計入必要成本,先歸墊後再進行分配。
  2. 獲專利案申請費補助之研發成果,發明人需同意日後如有技轉,權益收入之分配比例依技轉簽約前之最近一次專利費用負擔方式,歸納適用於本校研發成果管理辦法第八條的哪一種規則。若該專利屬於獲校方優化補助期間,該技轉合約之收入依「專案核准本校補助全部專利費用」之比例進行分配;若該專利已因未通過優化評選或發明人已直接改為自費負擔,該技轉合約之收入依「發明人負擔全部專利費用」之比例進行分配。如下圖所示:

 
 


 

  1. 首次申請專利之教師/研究員,可獲優先補助之權利。
  2. 本中心將視經費狀況調整活動之進行方式,並保留對活動所有事宜做出解釋之權利。
  3. 如需人員協助請聯繫本活動總窗口,或逕向服務您的專屬技術經理洽詢。

 

本活動總窗口:企業關係與技轉中心 林意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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