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法人產學合作案之利益衝突管理機制及審議程序】
【公告】私法人產學合作案之利益衝突管理程序修正
【說明】
- 本公告內容係根據「國立成功大學執行產學合作計畫及研發成果運用之計畫執行及研發成果運用之利益衝突揭露及迴避要點」,及110年10月15日本校智慧財產權審議委員會之決議。
- 本校私法人產學合作案種類共六類,計畫主持人及合作對象間之利益衝突關係檢查、揭露及審議等相關程序規範,詳如下表。
- 「利益衝突關係揭露表」請見各類產學契約之附件二(下載網頁https://ttbic.ncku.edu.tw/p/412-1085-23716.php?Lang=zh-tw)。
- 相關事項洽詢窗口:企業關係與技轉中心黃凰斐(huangfei@mail.ncku.edu.tw,校內分機36000#122)。
案件類別 (依計畫研究成果歸屬分類) |
私法人產學合作案之處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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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 |
Step2 |
Step3 |
Step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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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方獨有 |
計畫主持人填寫「利益衝突關係揭露書」 |
如具利益衝突關係,由企業關係與技轉中心(下稱技轉中心)協助審查,如獲同意即可簽約 |
(不須審議) |
簽約 |
如無利益衝突關係,可直接簽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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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校方和私法人共有,且雙方皆可自由實施 |
計畫主持人填寫「利益衝突關係揭露書」 |
如具利益衝突關係,由技轉中心協助審查,如獲同意即可簽約 |
(不須審議) |
簽約 |
如無利益衝突關係,可直接簽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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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校方和私法人共有,但校方被限制僅可用於教學、研究(須訂先期技轉金) |
計畫主持人填寫「利益衝突關係揭露書」 |
如具利益衝突關係,由技轉中心協助備妥「產學合作計畫審議資料表」提至審議委員會 |
審議通過 |
簽約 |
審議未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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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具利益衝突關係之雙方為本校技術衍生公司及主要技術提供者,且已有簽訂技轉合約之事實,在雙方利益衝突關係未變更之情況下,同一主題之產學合作案得直接簽約 |
(不須審議) |
簽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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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無利益衝突關係,可直接簽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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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私法人獨有(須訂回饋金) |
計畫主持人填寫「利益衝突關係揭露書」 |
如具利益衝突關係,由技轉中心協助備妥「產學合作計畫審議資料表」提至審議委員會 |
審議通過 |
簽約 |
審議未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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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具利益衝突關係之雙方為本校技術衍生公司及主要技術提供者,且已有簽訂技轉合約之事實,在雙方利益衝突關係未變更之情況下,同一主題之產學合作案得直接簽約 |
(不須審議) |
簽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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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無利益衝突關係,可直接簽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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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勞務委託 6)開設課程 |
計畫主持人填寫「利益衝突關係揭露書」 |
如具利益衝突關係,由技轉中心協助審查,如獲同意即可簽約 |
(不須審議) |
簽約 |
如無利益衝突關係,可直接簽約 |
公告單位:企業關係與技轉中心
公告日期:110年11月26日